國稅發2014年第57號廢除了原有對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即,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里的講解不夠明確,特此注明。
有形動產租賃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抵扣,普通發票不得抵扣,貌似講解有的地方有待商榷。
國稅發2014年第57號廢除了原有對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即,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里的講解不夠明確,特此注明。
有形動產租賃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抵扣,普通發票不得抵扣,貌似講解有的地方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