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治:
《會計法》母法,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
會計法對會計失德的行為處罰
偽造:無中生有(單位:5000-100000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3000-50000? 五年內不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變造:在原來的基礎上發生改變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
授意、指使;5000-50000
《證券法》
在其公告的債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變造重大虛假內容:
對發行人(公司)尚未發行證券的,處以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前款違法行為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二千萬元的,處以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照本法報告:
對信息披露義務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送的報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對信息披露義務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一百萬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刑法》刑罰種類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職務侵占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最
數額較大:一萬元-三萬元
數額巨大:15-20萬元
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
挪用公款罪:1.進行非法活動的2.進行營利活動的3.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
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2-20萬元以下罰金
2.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50以下罰金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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