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自罰、京東萬達廉政,從破窗效應看企業問責制

在春節之前,大家都盼著能多拿些年終獎過年,卻傳出華為公司在業績大漲之際,任正非卻跳出來自罰100萬,瞬間刷屏朋友圈。

2017胡潤中國富豪榜數據顯示,任正非身價為120億元,排名第26位,在全球富豪中排名第1172位,這100萬對普通人來說,也許是半輩子的積累,但對于身價百億的任正非來說,可能只是個數字游戲,那么此舉對于穩坐全球通信業“頭把交椅”、業績蒸蒸日上的華為,又有什么特殊意義呢?對其他企業有什么啟示呢?

\?華為案例:問責經營不善,任正非自罰100?\

新年伊始,就傳出華為CEO任正非簽發的一份華為公司《對經營管理不善領導責任人的問責通報》的文件在網上流出。《通報》稱,近年,部分經營單位發生了經營質量事故和業務造假行為,公司管理層對此負有領導不力的管理責任,經董事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對公司主要責任領導問責,其中任正非被罰款100萬元;郭平罰款50萬元;徐直軍罰款50萬元;胡厚崑罰款50萬元;李杰罰款50萬元。并通報公司全體員工。

如此大張旗鼓對核心高管問責,難道是因為華為整體業績下滑甚至虧損了嗎?錯!2017年,華為以云計算、企業園區、數據中心、物聯網等創新產品和解決方案為主的B2B業務和以手機、智能家居為主的B2C業務齊頭并進,全年銷售收入預計約6000億人民幣,同比增長約15%。但是,華為并沒有陶醉在亮麗的成績單下,而是時刻保持清醒與自省,防范“破窗效應”,總結多年來業務線暴露出來問題,任正非和其他幾位高層主動承擔責任,樹立管理團隊嚴格要求的形象,也希望每一位員工更加嚴格要求自己。

在《華為的冬天》一文中,任正非指出,“自我批判,是思想、品德、素質、技能創新的優良工具。”此文發表的時機,也是華為高歌猛進的2000年。當年華為年銷售額達220億元,利潤以29億元人民幣位居全國電子百強首位,公司上下一片歡騰。任正非卻從互聯網泡沫中冷靜地預測到即將到來的行業低潮,大談危機和失敗,給差一點被業績沖昏頭腦的高管和員工潑上一大桶冰水,也給高速發展的華為鑄就了一顆“勝不驕、敗不餒”的平常心。

在任正非的帶領下,華為向全球化道路轉型,克服了金融危機給通信行業帶來的不利影響,于2010年突破了1000億元,成為全球行業第二,于2015年突破3950億元,成為行業領頭羊。

沒有了超越標桿的華為,業績依然一騎絕塵,華為2016年銷售收入5216億元,凈利潤371億元。穩坐頭把交椅的華為,令任正非深感高處不勝寒。在以 “燒不死的鳥是鳳凰,在自我批判中成長”專題儀式上,任正非宣布高管自罰令后指出,“跌倒算什么,爬起來再戰斗,我們的青春熱血,萬丈豪情,譜就著英雄萬古流。偉大的時代是我們創造,偉大的事業是我們建立,偉大的錯誤是我們所犯,渺小的缺點人人都有……改正它,丟掉它,朝著方向大致正確,英勇前進,我們一定能到達珠穆朗瑪。”

\?防范破窗效應,引入企業問責制?\

華為問責高管,是為了防范破窗效應。當企業沒有及時矯正和補救正在發生的問題,就會讓更多人鋌而走險,造成管理混亂或更大的麻煩。破窗效應給企業管理的最大啟示就是:

1、一定要堅決糾正和制止第一個打碎玻璃的行為。克服從眾心里,抓住典型,堅決予以制止。

2、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及時修補第一塊壞玻璃”,“防微杜漸”“小題大做”,不能“千里之堤,潰于蟻穴”。

3、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一定要“亡羊補牢”。

企業管理中,光靠制度的約束力和人的自覺性,是遠遠不夠的。在《不可不學的管理學32定律》一書中,作者指出春蘭公司靠 “鐵的條例、鐵的紀律、鐵的管理”的“三鐵”法則,打破“破窗效應”,先完善制度,再嚴格執行,對一切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流程要求的行為都要視情節輕重受到勸告、警告直到除名處分。改變了員工的工作態度和執行力,從一家連續虧損的鎮辦企業轉型為連續三年被評為全國500家最佳經濟效益企業,這就是春蘭公司成功的法則。

有權力就必然要負責任,只要在權力范圍內出現某種事故,必須有人為此承擔責任。所以企業引入問責制(accountability system),擁有清晰的權責,合理地配置和劃分管理權力及合理的進退制度,讓責任“歸位”,使監督“強硬”,對失職和瀆職的企業管理人員追究責任,使企業的管理人員樹立高度的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處理好權與責的關系,才能從嚴、依法治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