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家法律形式發布實施的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契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除此之外其他各稅種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由國務院以暫行條例的形式發布的,所以不包括增值稅。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東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
不征稅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